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华职学﹝2023﹞52号)的文件通知,学院积极落实工作,精心部署,通过我院评审委员会评选,拟推荐李丽、方健两位同学,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
公示期间,我校师生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要求本着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单位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清所在学院、通讯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地址:创新楼211
(公示期已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