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 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8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南沙方案》,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23年4月-12月期间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

一、比赛主题

创启广州·赢在湾区

二、赛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即日起至5月15日)

参赛队伍将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后,学校将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

(二)校赛评审(5月22日前)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3-5支项目代表我校参与比赛。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

主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承办单位:广州市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中心(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协办单位:广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四、参赛对象与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

1. 广东省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

2. 香港、澳门地区在读大学生。

注:(1)每个参赛成员须由学校出具在校学生证明及参赛证明。

(2)港澳赛区将选拔5个优秀创业项目晋级大赛决赛。

(二)参赛要求

1. 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 各参赛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答辩总人数不超过3人。

3. 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4. 同一项目一届赛事只能报名一个赛区,不得重复参赛。

五、奖项设置

(一)竞赛资金扶持: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优胜奖35名、创业伯乐奖(指导老师)46名、创新奖若干名。

(二)创新奖:大赛设立创新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组织奖:大赛设立优秀组织奖,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六、配套奖励与支持项目

除扶持资金外,符合条件的大赛获奖项目和优秀项目可相应享受“N+”支持措施。

(一)创业补贴扶持

(二)孵化场地保障

(三)创业融资支持

(四)创业担保贷款

(五)交流对接平台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邮箱:445099389@qq.com

地址:创教211

本通知所涉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创业大赛组委会所有。


广州校区: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华商路2号 | 江门校区: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华商大道1号

招生热线:020-32882222 |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 粤ICP备120078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