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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第一期)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7     点击量:


各处(室)、教学教辅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健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生态体系,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新时代需要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人才,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专业教育和创新创业教育深度融合的“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说明

(一)立项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拓展双创的深度和广度,提升双创内涵,增强双创实效,优化双创环境,加强双创实施保障,健全创业教育生态体系,鼓励更多师生投身创新创业,实现创新带动创业,创业促进创新的良性循环,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

(二)立项数量

全校立项建设24门,分三期建设完成,第一期拟立项8门。每个学院应充分挖掘、发挥学科专业优势特色,择优推荐1-2门课程申报。

(三)经费支持

对批准立项的项目,给予每门课程3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教学素材、教学资源、教材开发、双创项目孵化等建设。

二、课程建设要求

(一)课程建设类别

新建课程:新开设一门课程,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到专业课程教育中。该课程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青果平台选修课。

改建课程:不改变原课程主要内容,原则上只在原有专业课程中加入比重不少于30%的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可作为面向特定专业学生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或面向全校学生的青果平台选修课。

(二)教学内容

积极推动专业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渗透创新创业理念和知识,结合课程特点,全面梳理和设计课程教学内容,将创新方法、创新思维等内容融入课程知识点,引导学生开展创新研究、技术研发、产品开发、模式创新等;也可以将创业理念、创业知识等内容与知识点密切结合,强化学生的创业信心、创业能力,体现专业技术与商业的结合。

(三)资源建设

建设“专创融合”教学案例库、课件库、教学视频库等教学素材,并用于实际教学。优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通过实践训练来锻炼学生的开放性思维、实践技能、心理素质,把传统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实训平台有机统一。

(四)师资队伍

课程负责要求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教学能力、创新思维。参建人员不超过5人(含负责人),鼓励组成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教学团队可聘请行业内具有丰富创业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投资家或管理人员,校内教师需接受创新方法、创业课程等相关培训,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学缘结构,团队中的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五)教学方法及教学评价

灵活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案例式、项目驱动式等多样化混合式教学模式,实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创造性思维,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灵感。在教学过程中,广泛开展实践项目教学,将项目带进课堂,将作业变成作品,将作品变成产品,带领学生了解市场需求,明确产品定位,体验课程的魅力。

以综合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考核为重点,将专业学习中的创新、创业能力作为主要考核指标,以分析项目案例、参与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获得创新创业成果为评价指标的考核新模式。

(六)创新工坊建设

创新工坊旨在为师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固定场所(可选用各专业实训室),是推动形成“专业教育+双创教育”深度融合的人才培养新载体。课程团队根据立项需要,提出建设思路和方案,鼓励与行业企业联合建设,鼓励学生广泛参与建设。

三、申报要求和程序

1、项目负责人1-2人,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建人员不少于3人(含负责人);鼓励教师组成跨学科、跨专业的课程建设团队。

2、申请人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报学院评审。

3、各二级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的项目严格评审并排序,填写《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汇总表)并签字盖章。

4、各单位将推荐申报项目的纸质版申请书和汇总表于2023年4月14日16:00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创新楼211室),电子文档同时发送到8534783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5、创新创业学院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最终评审,确定“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

四、课程验收

1、课程建设期为2年(自项目立项公布日起)。

2、“专创融合”课程建设项目预期成果及验收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内容:

1)1个课程标准 ;(2)1本校内讲义(教材);(3)1套教学资料包(包含教学设计、课件、案例库、微课);(4)1份课程教学成果(师生创新作品、师生创业项目、师生专利专著、师生参赛作品及成果等);(5)1份创新工坊建设成效报告。

附件:1.广州华商职业学院“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书

2.“专创融合”课程建设立项申请汇总表

广州华商职业学院

创新创业学院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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