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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6     点击量:

为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主动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我校决定举办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就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1.本次校赛面向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专科生。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

2. 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各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一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二)赛道安排

校赛设职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产业命题赛道(具体方案另行通知),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赛道参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概念的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校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

1.职教赛道

本赛道分为创意组与创业组,具体分类如下:

(一)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服务模式或针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创新的改良技术,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职业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或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二)创业组

1.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职业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7年之后的毕业生)、国家开放大学学历教育在读学生或毕业5年内的学生(即2017年6月之后的毕业生)。企业法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的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2. “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① 参赛项目不以营利为目标,积极弘扬公益精神,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创意组

① 参赛项目基于专业和学科背景或相关资源,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推动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

②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创业组

①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助力乡村振兴和社区治理,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共同发展,推动共同富裕。

②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产业命题赛道

产业命题由企业向大赛组委会进行申报,大赛组委会统一对产业命题进行评审遴选后,面向高校师生公开发布。具体命题另行通知。

各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二、校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

参加校赛的团队,须同时在各学院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开放时间另行通知)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只选择其一报名无效,不作为各学院参赛指标、学生奖励加分和教师工作量认定依据。

(二)项目评审

1.初赛。各学院需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评审会,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出进入复赛项目。

2.复赛。复赛项目根据要求提交进一步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书、PPT和视频等),由专家评审组评审出参加决赛的项目。

3.决赛。通过现场路演与答辩,决出校赛各级奖项。

(三)优秀项目辅导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为校决赛评选出的项目进行辅导,并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三、大赛奖项

(一)竞赛资金奖励

本次校赛拟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个,同时给予相应的综合素质分奖励。

(二)组织奖

校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学院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牌匾和奖金。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在3月31日前统一收集电子版材料(附件2和附件3),完成申报作品初审、统计。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44509938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学院名称+第九届“互联网+”参赛材料。附件3报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广州华商职业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创新楼211室)。

(二)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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